【媒體採訪】聯合新聞網|三總器捐案、民眾頻赴海外移植 李伯璋:政府不重視器捐恐被國際盯上

三總器捐案、民眾頻赴海外移植 李伯璋:政府不重視器捐恐被國際盯上

 
三總醫院多名醫師因器捐弊案遭檢方起訴,該名器捐病人為意外跌倒入院,後因敗血症死亡,該院移植團隊將死因訂為病死,未報檢方相驗就取眼角膜捐贈。器捐中心前董事長、北醫大衛福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伯璋指出,因意外入院病人即使因併發症死亡,其死因仍為意外死,此案凸顯器捐教育訓練不足,加上許多民眾赴海外移植,凸顯政府對器捐不夠重視,這恐讓我國被人權組織盯上。據了解,三總移植案件為病人因跌倒入院後,在住院期間因敗血症過世,醫師將其死因註記為病死,並啟動器官移植,將其眼角膜移植給受贈者,後續因家屬請領保險理賠,才發現死因被註記為病死而非意外死,導致全案浮上枱面。李伯璋說,此個案為意外入院,死因依規定不可註記為病死,且若僅捐贈眼角膜,即使等待檢方相驗,確認病人死因後在太平間都能移植,應不必搶時間。

李伯璋指出,醫師死因判定不可逾越法律要求,病人死亡原因須從最源頭判定,例如因車禍失血過多入院,最終休克過世,不會認定為病死,而是意外死亡,需報請檢方相驗遺體,執行器官移植醫師需清楚了解整體流程,並確保每一階段均依法合規執行,然而,目前許多醫院移植小組缺乏資深領導人物,加上政府未積極重視器官移植,醫師教育訓練不足,單憑經驗恐導致流程不夠完善。

移植在各項醫療領域中並非顯學,就連醫院院長也未必清楚器官捐贈流程。李伯璋指出,執行移植的醫師若未按規定流程執行,因一時不注意導致外界在移植後質疑程序是否合規,常對醫院形象造成重大傷害,也有損國內移植發展,國內雖有完整移植制度,病死、非病死、腦死、心跳停止死亡等不同類型器捐都有明確原則,但民眾仍經常認為「台灣移植很亂、沒有制度」。

李伯璋指出,三總移植案不只是醫院的事,更是國家的事,政府應提升對器官移植的重視程度,近期許多民眾赴海外接受移植手術的案例登上媒體版面,這些民眾並非不知海外移植風險,而是在台灣等不到大愛捐贈器官,才選擇至海外移植,政府對這類案件採取近乎默許的態度,呼籲政府應積極推動器官移植,優化制度讓臨床方便執行,否則恐被國際人權組織、器官移植學會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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