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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牙醫畢業生與牙醫師人力規劃之調和
國外牙醫畢業生與牙醫師人力規劃之調和
【2022/12/22】
本中心陳再晉主任於會議伊始指出,多數進步國家對於外國籍醫事人員至該國執業,都有不同之管制方式,於特定醫事人員缺乏時,會相對開放;反之,則限縮條件。民國109年,我國在就所有醫事人員法,做了一致性之修正,增訂一條文規定,略以:【外國人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OOO師考試。前項考試及格,領有OOO師證書之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執行OO業務,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應遵守中華民國關於OOO之相關法令及OOO師公會章程;其執業之許可及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以因應醫療服務自由貿易協定之承諾。當然,此一承諾之執行,必須符合國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原則。111年6月22日醫師法第四條之一修正公布施行後,對於國外牙醫學系畢業生,回國或來台之實習配額,再次引起牙醫界之關切,有待匯集各界意見,提請中央主管機關作為政策規劃參考。
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沈茂棻常務理事,說明雲林縣解決部分鄉(鎮)牙醫資源缺乏問題之經驗,民國104年成立口湖牙科醫療站,安排醫師定期輪診,惟,年輕醫師基於進修之考量,及因城鄉交通建設、教育資源等差距過大,致不願到偏鄉服務。對此,建議政府應加大偏鄉環境建設,並依法行使醫師流向管制,如:運用國外畢業生至偏鄉服務,或為可行之解決方式。
臺灣大學牙醫專業學院林立德院長提到我國牙醫學系有招生名額限制,然,目前最大的問題,是本國至國外習醫者不受任何人數限制,雖後端有做實習員額管控,但失之過寬;此外,多位即將畢業之偏鄉專案公費牙醫系學生,分發規劃不明,故在處理國外牙醫學系畢業生問題之前,應全盤檢討牙醫人力養成政策,並均衡人力資源分配。
基層牙醫黃映綺醫師認為,「偏鄉醫療」、「長照與特殊需求」和「國外學歷」是不同議題,若合併處理將更為紛擾。健保署推出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實施巡迴醫療多年後,部分地區仍缺乏醫療資源,建議應逐一深入分析原因,盤點現行各相關計畫成效,以改善醫事人力就業、醫療環境及硬體設備等,進行整體性建設為策略。基於我國牙醫師已達飽和,且每年尚有待分發之公費牙醫師,實無增加國外牙醫畢業生實習名額之必要。另補充說明,我國「國外醫學及牙醫學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選配分發作業要點」,係依國內醫事人力供需狀況,核算國外人力引進量,並非直指實習容額。
本中心陳再晉主任提出:一、考量不易精準預測未來醫療人力之供需,及市場演變趨勢,我國公費生培育計畫宜與獎助醫師下鄉服務雙管齊下,並視後續成效,適時使公費生培育計畫退場。另,可參考西醫師支援偏鄉納入醫學中心評鑑之五大任務指標,落實巡迴醫療之效。二、目前醫師法明定未來國外畢業者,應經學歷甄試(豁免條件很嚴)及臨床實作適應訓練,而法律未明定後者之容額,目前每年50名定額制,若改以不可預測名額之方式定之(如:以每年國內招生限額扣除同一年實際畢業人數),或可降低至國外就讀牙醫學系之意願。
本校牙醫學系校友總會吳信忠顧問表示,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不論修法前後,國外牙醫畢業生之權益應受到保障,並補充說明修法後新增之臨床實作適應訓練,係為使回國者重新熟悉國內醫療環境,非單純之實習。鑑於各國國情與醫療環境不同,人力供需預測研究應考量眾多參數,包括牙醫師人數成長趨勢、牙醫健保總額成長率、醫療技術進步、社會福利政策、牙醫師性別比例、醫師是否適用勞基法、年輕世代想法等,建議相關學術單位更深入研究。另,偏鄉現存牙醫師高齡化、年輕人力流失、公費生不願留任等問題,也亟需檢討調整現行政策,建立長期配套措施,以促進人力回流。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文心院區黃裕峰院長從教育之角度,指出我國正面臨專任牙醫師資不足的問題,建議政策上設計必要之配套,如:導引國外牙醫畢業生進入學校擔任教職。
台灣大學牙醫學系王東美副教授建議,偏鄉醫療服務應以巡迴醫療為主,也可補助當地民眾就醫交通費,及普查偏鄉醫療所需牙醫師人次數,再調配人力供需。另就上開吳信忠顧問之發言表示,人力供需預測所用參數,應與現有文獻相仿,並參酌台灣特殊之處,才能得到具有足夠信效度之科學證據。此外,建議應深究健保服務量變少之主因,若與牙醫師人數過多,致逾總額管控有關,則國外學歷的實習名額不能放鬆。
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青年委員會顏國濱主委說明,全聯會尚未就「國外學歷」研商出特定立場與共識,但本案將由理事長主持成立專案小組,針對未來牙醫師人力規劃,包括人力分配不均、未來政策等問題持續研議、追蹤。
台灣牙醫學生聯合會學生權益部蕭任廷部長表示,在固定之臨床實作訓練容額框架下,建議可就不同醫療水準之國家或地區,給予不同配額,或以國考成績擇優錄取,同時規定具專科醫師資格者,有投入巡迴醫療之義務,以改善偏鄉醫療資源不均之問題。
基層牙醫李醫師建議,應優先盤點國內臨床實作適應訓練之量能,且本議題應召集公衛、牙醫、基層、全聯會、教學等領域之專業人士,以更公開、透明、開放的方式制定相關政策,並做成紀錄揭漏之。至於歐洲國家逐年擴大國外牙醫學生招生數乙節,我國應有更周全之因應對策。此外,建議於國考前設置實習查驗或能力評鑑機制,且詳定學歷甄試規範;臺北醫學大學牙醫系系學會陳昱璇會長亦呼籲應深入調查國外醫學教育之訓練過程,而不僅以國考結果判斷執業能力。
本中心陳再晉主任總結說明:一、期待本議題可儘速在民間形成最大公約數之共識,再與口腔健康司進行後續對話;二、建議學歷甄試應朝更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向辦理,以免孳生困擾;三、醫療資源分布不均為必然之現象,但可導入支援偏鄉等多元解決方案,加以改善,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或可積極與各地方公會協力,研商因地制宜之法;四、臨床實作適應訓練之容額,必須有衡平性之考量,如何有效運用國外牙醫畢業生,建請主管機關參考今天提出的一些想法,研議多軌解決方案。
與會指導的衛生福利部口腔健康司成庭甄科長表示,後續針對修法之配套作業,包含臨床實作適應訓練、醫師法施行細則等執行細節之規定,將邀集各界研商、取得共識;而醫事人力規劃政策,也會蒐集更多國內外數據、經驗及方法,研訂適切之短、中、長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