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名稱
「數位媒體下的醫療誤導與治理挑戰」研討會

「數位媒體下的醫療誤導與治理挑戰」研討會
【2026/03/23】

(由左到右分別為臺北醫學大學衛生福利政策研究中心李崇僖副主任、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鄧惟中董事長、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徐美苓教授、臺北醫學大學衛生福利政策研究中心李伯璋主任、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劉越萍司長、北醫附醫營養室蘇秀悅主任)
臺北醫學大學衛生福利政策研究中心於2026年3月23日召開「數位媒體下的醫療誤導與治理挑戰」研討會,聚焦錯誤醫療衛教資訊在數位媒體環境中的生成與擴散現象及其所衍生的治理課題,探討如何強化醫療資訊的可信度與提升民眾之辨識能力。
臺北醫學大學衛生福利政策研究中心 李伯璋主任

李伯璋主任於開場致詞時表示,本次醫療誤導研討會所關注的議題,正是當前社會廣泛出現的重要現象。李主任以保健食品為例,指出相關廣告常以誇大療效的方式進行宣傳,實際效果卻未必相符,甚至衍生出詐騙、誤導等問題。期待透過本次研討會的舉辦,能提升民眾對醫療與健康資訊的辨識能力,進一步理解相關議題,避免因錯誤資訊而影響健康決策。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劉越萍司長

劉越萍司長表示,在數位媒體與生成式AI快速發展下,醫療資訊已由過去由專業主導,轉為可隨時透過網路與社群平台取得,且傳播速度更快、內容產製門檻更低。根據統計超過七成民眾曾接觸相關資訊、六成以上會主動搜尋,網路已成為主要健康資訊來源,但錯誤醫療資訊同樣以低成本、大量且快速擴散,國外調查亦顯示相當比例民眾會接觸甚至誤信相關內容 。劉司長分享常見類型,包括誇大不實廣告、AI假醫師與假專業內容、缺乏實證的健康偏方,以及偽裝為新聞或專家訪談的行銷資訊,並提醒民眾可透過簡易方式辨識,例如留意誇張療效用語、查證醫師身分、警覺強調「天然」、「排毒」等缺乏實證的說法,以及辨識看似客觀但實際導向產品或療程的內容。劉司長接著指出,現行《醫療法》以限制廣告與防止誤導為主,但在社群平台、網紅行銷、境外來源與AI內容興起下,已出現內容界定模糊與責任歸屬不明的監管灰色地帶,傳統圍堵式管理已難以因應,必須提升至「治理」層次。未來政府將強化規範者、協調者與賦能者三大角色,從完善法規、建立平台與AI責任機制(如標示「非醫療診斷」警語與通報下架制度)、推動跨部會與專業查核合作,到提升民眾健康識讀與醫病溝通能力,多管齊下推動改革,並強調治理目標並非追求零錯誤,而是在多方協作下降低錯誤資訊的系統性風險、縮短其傳播時間並提升正確資訊可見度,打造更安全且可信賴的醫療資訊生態。
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徐美苓教授

徐美苓教授表示,全球逾三分之二人口使用社群媒體,台灣亦有近八成以上民眾活躍其中,使健康資訊更易取得,但同時也面臨來源多元、真偽難辨的挑戰。徐教授指出,數位媒體具備高觸及、高互動與客製化優勢,透過大數據與AI進行受眾區隔與社群聆聽,結合微型網紅與使用者生成內容的高信任特性,使健康傳播更精準且具影響力,甚至可透過VR與行動APP等創新科技提升健康教育與照護效果;然而,這樣的機制也可能演變為「精準誤導」,在演算法推播下,誇大療效與情緒性內容更容易被放大,反而壓縮專業醫療知識與風險說明的傳播空間。徐教授進一步指出,當前醫療誤導主要體現在錯誤資訊擴散、健康焦慮加劇、不安全或不科學行為的跟風,以及隱含商業利益的內容操控,並受到演算法偏見與同溫層效應影響,使資訊更趨片面。徐教授以「瘦瘦針」為例,社群討論多集中於效果神化、個人見證與外貌轉變,卻往往淡化適應症、副作用與醫療監督的重要性,導致資訊呈現失衡甚至兩極化。徐教授強調,當前問題已不僅是單一錯誤訊息,而是整體數位傳播結構傾向放大吸睛內容並弱化科學證據,且夾雜不透明的商業行銷,使民眾判讀更加困難;因此,未來治理除仰賴政府與平台多方協作外,更關鍵的是提升全民健康資訊識讀能力,培養辨識真偽、理解療效與風險及判斷適應症與商業訊息的能力,才能在資訊爆炸環境中做出適切的健康決策。
北醫附醫營養室蘇秀悅主任

蘇秀悅主任表示,在數位媒體與網路平台盛行下,民眾每日接觸大量保健食品與健康資訊,但問題不僅在於資訊過多,更在於誇大宣傳與心理因素影響,使民眾容易信以為真並做出購買決策。當前市場充斥「神效」、「逆轉」、「快速見效」等話術,結合網紅代言、數據誤用與商業操作,往往在健康焦慮下誘導不理性選擇,甚至延誤正規醫療。蘇主任指出,國內每年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逾8,000件、裁罰金額超過3.7億元,但相較產業營業額仍屬九牛一毛,顯示誤導情形普遍且違規成本有限。蘇主任強調,民眾應先釐清產品法律定位差異,其中「健康食品」須經政府審查並具小綠人標章,且僅能宣稱13項法定保健功效;而「保健食品」與「機能性產品」多屬一般食品,不得宣稱療效,若涉及治療疾病即屬違法或誇大。蘇主任也提醒,「天然即有效」、「吃越多越好」等皆為常見迷思,過量攝取反而可能增加身體負擔;在選購與判讀上,應掌握「冷靜思考、查看包裝、查驗來源、諮詢專業」四大原則,並搭配「看對象、看來源、看背書、查資料」的四項求真方法,確認是否具人體臨床證據、是否來自權威機構及是否有違規紀錄,對於未具小綠人標章產品更應留意廠商合法性與檢驗資訊,並警惕誇大話術。蘇主任最後提醒,保健食品是否需要應回歸個人健康狀況與實際需求,無法取代正規醫療,維持健康仍應以均衡飲食與良好生活型態為根本,並提升健康資訊識讀能力,才能在資訊爆炸的環境中做出理性且安全的健康選擇。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鄧惟中董事長

鄧惟中董事長表示,隨著數位媒體與人工智慧發展,錯誤或誤導的醫療與保健資訊的傳播大幅降低,並逐漸演變為以「變現」為目的的商業化操作模式。鄧董事長指出,醫療消費糾紛每年申訴案件不到20件,主因在於醫療效果因人而異,加上業者常以「體質不同」等說法迴避責任,使消費者難以舉證受損。鄧董事長進一步指出,當前醫療誤導已形成完整的「誤導生態系」,不肖業者針對消費者健康焦慮與資訊落差進行精準操作,透過誇大療效、假見證與社群經營提高說服力,而數位平台作為關鍵節點,卻多採被動下架機制甚至將管理責任轉嫁給使用者,導致違規內容反覆出現,加上跨部會協調不足,使整體治理面臨瓶頸。鄧董事長強調,消費者在資訊不對稱與演算法推播影響下本已處於弱勢,現行制度卻要求受害者自行蒐證與應對複雜程序,等同迫使一般民眾「變成專家」才能自保,顯然不合理。因此建議從制度面強化平台責任,透過立法將醫療與健康相關廣告之法律責任與平台綁定並提高違規成本,同時可借鏡日本設立「國民生活中心」專責中心,強化治理效能。鄧董事長最後強調,未來政府應打造一個在民眾脆弱時能提供保護的制度環境,透過政府、平台、醫界與民間多方協作,修復醫療資訊生態,降低誤導風險並保障消費者健康與權益。
政策建議結論

一、為因應生成式AI與社群平台發展,應建立平台與AI服務提供者之法律責任機制,如標示「非醫療診斷」警語與強化通報下架制度,以降低錯誤資訊擴散速度。
二、修法強化消費平台責任,明定醫療與健康相關廣告之法律責任與平台綁定,並可參考日本國民生活中心,建立專責機構,整合醫療、食品藥物、消保與數位平台治理,提升治理效率。
三、推廣醫療資訊查核機制、認證標章制度與可信來源標示,並提升正確醫療資訊在平台上的可見度,以對抗演算法放大錯誤資訊的現象。
四、強化民眾對醫療資訊的判讀素養,培養其辨識真偽、理解療效與風險及判斷適應症與商業訊息的能力,並加強宣導簡易實用的健康資訊辨識方法。
五、透過制度設計降低資訊不對稱與民眾舉證、申訴與救濟門檻負擔,並結合政府、平台、醫界與民間多方協作,修復醫療資訊生態,保障民眾健康權益。
相關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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