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自由廣場》DET早該檢討廢除 藥政不能只剩殺價思維

◎ 李伯璋(臺北醫學大學公衛學院講座教授)

近日總統提出藥價調整暫緩三年,並拋出未來藥品支出目標制度(DET)調整出的資源,可轉而投入國產學名藥發展,引發某些民團質疑「慷健保之慨」,甚至可能牴觸健保法。這些質疑不能說全無道理,但若把問題簡化成「健保省下的錢要不要拿去補助藥廠」,那就抓錯重點了。

當年,公衛前輩規劃藥費支出佔健保總額廿五%,隨新藥納入增多,去年藥品支出已佔總額卅二.五八%。相對,總額提供給醫療服務被壓縮,點值減低。DET本質上是藥價市場調查機制,目的在於比對健保給付價與市場實際交易價的差距,再據以調整給付價格。它反映的是支付價格與市場成交價格的落差,不是可以任意搬動的額外財源。若政府無法將這個基本概念說清楚,就會引發社會質疑。

藥商在自由市場中競爭、價格往下殺是最好的短線策略。DET看起來像替健保節流,實際上卻可能產生兩個嚴重後果︰(一)低價競爭可能壓縮藥品品質;(二)原廠藥若須被迫降價,最後就可能退出台灣市場。結果不是制度更有效率,而是病人的用藥品質與供應穩定性一起承受風險。 問題的本質從來不只是藥價,而是藥品品質與療效能不能被真正治理。該給付的藥費,本來就應合理給付給藥廠;若只是一路壓低價格,卻不敢碰品質與療效,那就是治理偷懶,不是制度改革。

健保署已在醫師診間VPN建立病人使用學名藥後若出現「療效不等通報系統」情形,讓醫師隨時可對病人用藥藥效有疑慮的即時通報機制,健保署定時將資訊收集提供食藥署稽核參考,才不會亂彈打鳥做抽驗;這個制度不是擺著好看的,應該真正用起來,若某項學名藥被通報次數異常偏高,主管機關就應啟動查廠與查核;若確認療效或品質不符要求,更應評估將其退出給付。

平心而論,總統希望藉此提升國內藥廠品質與量能、建立藥品供應韌性,出發點未必錯。但如果僅用一句「把DET省下的錢拿去扶植學名藥」簡化政策,不但容易被挑戰,也會誤以為是在挪用健保資源。政策可以辯護,但前提是要把法理、財務邏輯與治理目的講清楚。另一方面,也不能假裝健保署過去推DET毫無原因。健保藥費若不控制,會直接擠壓醫療服務支付總額,進一步拉低點值,讓診療、急重症、住院與手術等專業服務總額被擠壓,造成點值下降。藥費浪費若不治理,任何藥價制度都撐不住。

DET若只剩逐年殺價功能,就早該檢討甚至廢除。應建立以品質、療效、供應與合理負擔為核心的新治理框架。對必要藥品給予合理支付,確保供應韌性,再一方面,透過「使用者付費與部分負擔」抑制不必要的浪費與過度利用,這才是務實的藥政策略!

台灣健保走到今天,不能再用模糊語言處理結構性問題。DET不是神主牌,也不是政治提款機。該付的要付,該查的要查,該退場的要退場,該改革的就不要再拖。若制度只敢砍價,不敢管療效;只敢喊韌性,不敢碰浪費,那最後不會有真正的永續,只會有更深的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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